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淑敏,高洪斌,高洪伟,高宏儒,高玉环,王芳,高谦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洪斌、高洪伟、高宏儒、高玉环、王芳、高谦:本院受理原告王淑敏诉你六人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六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纪律作风征求意见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