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秀兰,柳军义,高明俊,高明文,江丛华, 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 ,桦川县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桦川县农丰农资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黑0104民初40035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秀兰、柳军义: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诉你们、桦川县农丰农资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桦川县农丰农资有限公司、高明俊、高明文、江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4民初400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