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饶佳林,吴蒋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吴蒋斌:本院受理原告饶佳林诉被告吴蒋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吴蒋斌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2年4月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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