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哈尔滨分公司,苏军辉,金立华,苏桂东, 浙江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顾乡支行 ,浙江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苏军辉、金立华、苏桂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顾乡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日的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