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其峰,李向丽,陈晓勇,张仁显,王松坡,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澜博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亿铭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红华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平顶山市红华电器有限公司、河南亿铭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澜博商贸有限公司、赵其峰、李向丽、陈晓勇、张仁显、王松坡: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0号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