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裴俊,梁庆辉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1522民初298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
内容
梁庆辉:本院受理原告裴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522民初29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