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杰,呼广周,刘地泰,鹤壁市业晟置业有限公司, 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呼广周:本院受理原告苏杰诉被告呼广周、刘地泰、鹤壁市业晟置业有限公司、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