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庆余,武绍威,任新军,徐峰,付俊华,杨云海, 山西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福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福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庆余、山西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绍威、任新军:本院受理徐峰与陕西福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庆余、山西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绍威、任新军、付俊华、杨云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