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国强,张增顺,尹会霞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内容
张增顺、尹会霞:本院受理原告田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尹会霞、张增顺给付原告30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张贴)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济源市人民法院(西门)第四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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