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伟丽,库光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库光辉:本院受理原告钟伟丽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桐寨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