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侯振海,吕平,驻乌办事处, 新疆新纪元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内容
新疆新纪元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纪元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乌办事处:本院受理原告侯振海、吕平诉被告新疆新纪元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纪元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乌办事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二原告劳务费82267.6元;2、依法判决二被告二原告逾期付款利息10000元;3、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邮寄费等一切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天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本案举证期限届满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