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子灵,郭南南,邵东方,周勇,王志祥, 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口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子灵、郭南南、邵东方、周勇、王志祥: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口支行诉被告张子灵、郭南南、邵东方、周勇、王志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