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勇毫,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0922民初16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勇毫: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程勇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922民初163号的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