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强伟,王玉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92民初539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玉环:本院受理原告马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92民初53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王玉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强伟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2021年9月18日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0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扣除350元);二、驳回原告马强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