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海军,杨小惠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小惠: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