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杰,马东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25民初549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东威:本院受理金杰诉马东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告送达(2021)豫1425民初5496号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