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语希,丁秋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03民初377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秋峰:本院受理原告郑语希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3民初3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