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新建, 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702民初1817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新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唐新建,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18170号的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