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东,王伟豪,郭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伟豪、郭伟:本院受理原告秦东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