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强,李洪桃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2021年11月30日G13版刊登的镇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毛强与被告李洪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文中“定于2021年2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改为“定于2022年3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