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洪林,刘自兴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625民初60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自兴:原告何洪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5民初6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