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国景,颜景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颜景华:本院受理原告高国景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水坡法庭(法院北楼420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