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林奎,王复彬,徐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528民初760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复彬、徐敏:本院受理原告周林奎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528民初7601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关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