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原智超,赵艳霞,李忠萍,余德满,李忠良,毛建华,杨地动,任利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忠萍、余德满、李忠良、毛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原智超、赵艳霞诉你四人和被告杨地动、任利利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四人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四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