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孔庆革,石勇,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直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8)黑0103民初1024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孔庆革、石勇: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直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黑0103民初102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