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齐江伟,吴岳刚,王建强, 哈尔滨市松北区标明冻货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9民初479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市松北区标明冻货商行、齐江伟:本院受理吴岳刚、王建强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9民初47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