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翼书,刘满涛,朱明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满涛、朱明丽:本院受理张翼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