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丁海波,盛丽平,马东辉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黑01民初1864号,(2021)黑01执恢332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丁海波、盛丽平: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黑01民初1864号仲裁裁决书,受理了马东辉与丁海波、盛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执恢33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之一、执行决定书之二、执行裁定书之一。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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