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红,苏雄彪,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二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兵9001民初665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雄彪:本院受理原告夏红诉你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二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兵9001民初6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