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哈尔滨道里房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和平,吴芳茹,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和平、吴芳茹、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哈尔滨道里房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审原告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与你、原审被告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