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鸿飞,董国光,许杰森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17年5月25日刊登于人民法院报G81版刘鸿飞诉董国光、许杰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判文书公告中,其中“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达连河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应更正为“可在公告期满后10内向本院达连河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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