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黑龙江伟泰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黑龙江宏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哈尔滨海正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伟泰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哈尔滨海正电器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宏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