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广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广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诉李广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