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文富,李永付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豫1602民初705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永付:本院受理刘文富诉李永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705号的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