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静,张军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5民初225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军防:本院受理原告韩静诉张军防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505民初2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