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东,周允海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402民初106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允海:本院受理原告田东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402民初106号的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