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秋红,王耀锋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豫0203民初445号,(2021)豫0203执1072号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耀锋:本院立案受理的李秋红申请执行王耀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作出(2021)豫0203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203执10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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