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晓波, 深圳市牵牛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封市金明区红莉家政服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牵牛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晓波: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市金明区红莉家政服务中心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