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绍桐,梁景波, 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琼0106民初1306、130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景波:本院受理原告杨绍桐与被告梁景波、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两宗案件,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琼0106民初1306、13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04月08日上午10时00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