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艳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1304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艳敏: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诉郑艳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13046号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之一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