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涛,符策大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琼0106民初53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符策大:本院受理原告周涛与被告符策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琼0106民初5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