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雷,第三人-赵忠, 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肇源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黑0622民初242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忠、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刘雷: 原告刘雷与被告肇源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第三人赵忠、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0日作出(2021)黑0622民初242号民事裁定书。上诉人肇源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就(2021)黑0622民初242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