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亚美,黄辉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琼9006民初358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邵亚美、黄辉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市支行与被告邵亚美、黄辉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9006民初35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和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