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改风,王景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082民初527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景涛:本院受理原告朱改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82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