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进兴,陈昌武,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昌武:本院受理原告梁进兴与被告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昌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