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忠飞,姜云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云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忠飞诉被告姜云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民主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