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荣良,李敏,范微微,范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黑0110民初951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微微、范泉:本院受理原告江荣良、李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110民初9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4-1号法院2楼20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