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宾县宏达热点有限公司,杨宏, 木兰县顺和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汇金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民初170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汇金支行诉被告宾县宏达热点有限公司、木兰县顺和热电有限公司、杨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民初1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