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统伟,蔡睿,蔡文军,陈神花, 万宁金谷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06民初312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文军、陈神花:本院受理原告万宁金谷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许统伟、蔡睿、蔡文军、陈神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琼9006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和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