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罗焕,赵健,何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琼9005民初600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健、何宇:本院受理(2021)琼9005民初6000号原告刘罗焕与被告赵健、何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与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21年1月5日起计付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两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1)琼9005民初6000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文昌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